根据学校发展需要,面向校内公开招聘管理干部,现将校内招聘岗位及职数、岗位职责、岗位要求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教育学院副院长 1人。
二、岗位职责
在二级学院院长领导下,协助做好学院规划、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践教学、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
三、任职条件及资格
(一)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育大类专业优先。
(二)具有高校或企业三年以上相关教学管理任职经历。
(三)身心健康,年龄应不超过50周岁,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热爱教育事业,积极参与学校建设,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五)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全局观和创新精神,求真务实,反对形式主义。
(六)熟悉高等教育工作特点和规律,具有胜任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技能、组织协调能力、统筹管理能力、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以及独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密切联系师生,自觉接受监督,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10月8日—10月10日):个人自荐或他人推荐,填写登记表(附件),并提供相关业绩材料。
(二)资格审核(10月11日):人事处对相关报名资格及材料进行审核;
(三)面试(10月14日—18日):通过竞聘述职和答辩,进行能力和素质评价,突出岗位特点和实绩,注重能力素质和一贯表现;
(四)组织考察(10月14日—18日):由人事处结合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情况,征求所在单位负责人及同事的意见,全面考察应聘者的表现,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包括: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主要特长、缺点和不足等情况),提交校领导。
(五)根据面试、考察情况和领导意见,由人事处结合学校干部队伍建设需要提出拟任人选,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六)公示七天。
(七)干部任免职谈话:对决定任免的副处干部由校领导与其谈话。
(八)干部职务任免职发文。
(九)干部职务任免调整后,办理调动手续和工作交接。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钟楠楠
2、联系电话:3153382
附件: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干部应聘登记表(校内)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