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证书及岗前培训费用报销的通知
日期:2019-11-13 10:28:15 发布人:人事处 浏览量: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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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的安排,我处已统一领回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证书,现就领取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及岗前培训费用报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11月14日和11月18日(第11周的周四、第12周的周二上班时间)
二、办理地点
育才楼215 人事处
三、岗位培训费用报销
1、文件依据:《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校外进修培训管理办法》(厦兴人[2013]20号)
2、报销额度:培训费的1/2
3、报销凭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一张、培训发票原件(反面标注姓名和联系电话),报销单由人事处统一填写
4、报销条件:本次获取教师资格证人员(既取得教师资格证又通过教育管理课程的教职工只能享受一次报销待遇)
四、其他事项
1、为推进工作有序开展,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也可委托他人办理,逾期报销不予受理。
2、联系人:钟楠楠 联系电话:3153382
附:领取教师资格证人员名单
何耀新、关兵、柯拍结、黄霞、张如秀、聂云兰
人事处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