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的通知》(闽教办师〔2020〕15号),省教育厅将依托福建省师资闽台联合培养中心于2020年组织对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和管理干部进行培训,现将2020年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及形式
培养对象重点选派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主要通过分类分批短期培训进行,培训时间两周。考虑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两岸关系形势,今年暂停赴台短期研修。
二、推选方式
请各单位根据培养项目及计划名额分配表,按部门实际情况推选参训人员,原则上之前已参加师资闽台联合培养的不再参与推选。请于2020年6月22日下午17点前将名单以电子档报至人事处(发送至邮箱910157711@qq.com)。具体培养计划安排及名额分配见下表。
序号 |
培养学校 |
培养对象 |
计划培训 时间 |
培训名额 |
名额分配 |
1 |
厦门大学 |
行政管理干部 |
2020年10月 |
1 |
|
2 |
厦门理工学院 |
理工类专业骨干教师 |
2020年11月4日至11月18日 |
3 |
艺建学院(1-2) 工学院(1-2) |
3 |
厦门理工学院 |
理工类专业骨干教师 |
2020年11月25日至12月9日 |
福建省2020年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安排表
三、培训要求
学员报到后,应按照各培养中心要求,认真参加培训,提交学习总结,参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参训学员经培养中心考核合格的,颁发由省教育厅监制的结业证书;考核不合格的,由省教育厅向学员派出学校通报,并调减该校参训名额。
四、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详见附件《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的通知》
联系人:钟楠楠 联系电话:3153382
附件:
1、《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的通知》
2、《福建省2020年师资闽台联合培养计划参训学员汇总表》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