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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总体国家安全观主题教育网络培训示范班的通知
日期:2020-07-11 15:53:01  发布人:人事处  浏览量:36

校内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总体国家安全观主题教育网络培训示范班的通知》(闽教办师〔202020号),教育部教师工作司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举办总体国家安全观主题教育网络培训示范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的

引导参训人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危机意识,形成对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系统性认知,进一步深刻理解、主动宣传并自觉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提升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思想认识与政策水平,注重在学科教学过程中融入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不断增强忧患意识与危机意识;深入了解有效防范化解各种重大风险的政策体系与工作机制,科学辨识危机,有效应对风险,让国家总体安全观成为全社会的思想共识和自觉行动。

二、培训对象与时间

省教育厅机关处级以上干部,高校处级以上干部、骨干教师。培训学习时间为2020716日至916日,,我校具体分配名额如下:

培训名额分配表

培训对象

培训名额

培训时间

名额分配

骨干教师

(专业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

3

716-916

经贸学院  1

艺建学院  1

工学院    1

三、培训平台

   依托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www.enaea.edu.cn)培训平台组织实施。

四、培训内容与要求

1、培训内容

培训设置全员通识必修内容和按对象分类选修内容。

1)、通识必修内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文化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生物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等模块配置课程。

2)、参训学员在学习上述通识必修内容的基础上,可根据自身岗位需求选修“高校校园安全管理”“高校安全教育重点教学”等模块课程内容。

2、考核要求

参训学员需完成不少于15学时(45分钟/学时)的必修课程和不少于5学时的选修课程,累计完成不少于20学时视频课程学习任务。培训后期,参训学员要结合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和自身工作实际,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作为本次培训的学习成果。学习心得要求主题鲜明、条理清晰、结构完整、逻辑严谨,字数不少于1000字。

五、有关要求

1.各地、各校参加培训人员,纳入国家安全教育师资库,并作为当地国家安全教育“种子”教师进行系统培养和持续支持。

2.本次培训采用网络报名系统,学员自主注册报名,班级管理员审核通过后进入学习,具体操作详见(http://s.enaea.edu.cn/h/ang/)。

六、推选方式

请各单位根据培养对象及计划名额分配表,按部门实际情况推选参训人员,原则上之前已参加过此类培训的不再参与推选。请于2020712日下午17点前将名单以电子档报至人事处(发送至邮箱910157711@qq.com)。

其他事项详见附件《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总体国家安全观主题教育网络培训示范班的通知》

联系人:钟楠楠   联系电话:3153382  邮箱:910157711@qq.com

 

附件: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总体国家安全观主题教育网络培训示范班的通知》

    附件2、《高校参训人员名单汇总表》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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