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接福建省教育厅文件通知,2020年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展,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0〕35号)转发,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系统讲授1门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在现任教学校的教学时间满1年;与现任教学校签订1年以上聘用合同的。
二、具体安排:
1.申请人员网上报名(9月24日-30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实名报名,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逾期不得补报。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上传近期免冠电子照片(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并对填报的信息进行核对,由系统自动生成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校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申报材料的预审(10月1日-10月18日);
3.现场集中受理申报材料(10月19日-12月4日):10月16日上午下班前,申报者将申报材料交至人事处;
4.认定与颁发证书(12月下旬)。
三、应提交的材料(详细说明见附件1及福建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清单目录)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
2.学历无法查询的应提供学历认证材料;
3.《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4.在编、在岗材料;
5.小二寸白底彩色相片2张,电子照片(照片要求详见附件6);
6.身份证复印件;
7.其他材料:
(1)具有副教授、教授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申请人:副教授或教授任职资格证书或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博士研究生学位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其他申请人:
①《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证书原件(即《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和复印件;
②《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表》(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可免,但应提供相应学历层次的学籍档案复印件)。
③《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如报名时未验证成功,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④ 辅导员材料
四、其他:
请各单位将本单位需要认证教师资格证的教职工信息进行汇总(附件4),于9月29日(星期二)上午11点前将电子档发送给人事处(邮箱910157711@qq.com),且提醒报名老师及时关注是否报名审核通过。
五、联系人:钟楠楠 联系电话:3153382
邮箱:910157711@qq.com
附:1.附件1 《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清单》
2.福建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清单目录》
3.附件2 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方式及现场确认安排
4.附件3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报告单
5.附件4 高校教师资格申报人员名单汇总表
6.附件5 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7.《闽教师〔2020〕35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8.公务员体检定点医院名单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