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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9-25 14:54:48  发布人:人事处  浏览量:90

校内各单位:

接福建省教育厅文件通知,2020年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展,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035号)转发,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系统讲授1门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在现任教学校的教学时间满1年;与现任教学校签订1年以上聘用合同的。

二、具体安排:

1.申请人员网上报名(924-30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实名报名,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逾期不得补报。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上传近期免冠电子照片(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并对填报的信息进行核对,由系统自动生成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校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申报材料的预审(101-1018日)

3.现场集中受理申报材料(1019-124日):1016日上午下班前,申报者将申报材料交至人事处;

4.认定与颁发证书(12月下旬)。

三、应提交的材料(详细说明见附件1及福建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清单目录)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

2.学历无法查询的应提供学历认证材料;

3.《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4.在编、在岗材料;

5.小二寸白底彩色相片2张,电子照片(照片要求详见附件6);

6.身份证复印件;

7.其他材料:

1)具有副教授、教授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申请人:副教授或教授任职资格证书或聘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博士研究生学位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其他申请人:

①《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证书原件(即《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和复印件;

②《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表》(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可免,但应提供相应学历层次的学籍档案复印件)。

③《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如报名时未验证成功,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④ 辅导员材料

四、其他:

请各单位将本单位需要认证教师资格证的教职工信息进行汇总(附件4),于929日(星期二)上午11点前将电子档发送给人事处(邮箱910157711@qq.com),且提醒报名老师及时关注是否报名审核通过。

五、联系人:钟楠楠          联系电话:3153382

    邮箱:910157711@qq.com

 

 

附:1.附件1 《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清单》

2.福建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清单目录》

3.附件2 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方式及现场确认安排

4.附件3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报告单

5.附件4 高校教师资格申报人员名单汇总表

6.附件5 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7.《闽教师〔202035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8.公务员体检定点医院名单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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