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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21年秋季第二批次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通知
日期:2021-10-29 00:00:00  发布人:人事处  浏览量:13

校内各单位:

2021年秋季第二批次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将于11月下旬开展,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通知》(闽师培[2021]11号)及《关于举办2021年秋季第二批次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正式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测试对象、免试条件按照闽师培〔202111号文件执行。

特别提示:本次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只要有通过青年教师岗前培训且考试合格人员均可报名

二、测试方式

学员按照要求提交教学录像和相关材料。福建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召开评审会,组织专家集中评审。鉴于当前全省高校已全部恢复线下教学,请学员自行准备教学录像,在传统课堂录制

三、所需材料

学员需将以下材料提交至学校人事处。

1.电子版:

1)教材封面和试讲章节的扫描件。

2)课程教学大纲(格式见附件1)。

3)教案(一学时/45分钟,格式见附件2)。

4)多媒体课件(一学时/45分钟)。

5)微格教学试讲录像(不少于15分钟、不超过45分钟的片段教学)。试讲内容应选取教案中的一个片段,含有导课、讲授新课、小结等环节;应有板书和PPT等展示;录像要影音清晰、播放流畅,录制时注意不能有噪音,视频文件不能压缩(评分标准见附件3)。

以上电子材料存放在同一个文件夹(不能压缩),文件夹以“校名+姓名”格式命名。

2.纸质版

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1份)。

2)《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传统课堂)(一式4份,见附件3)。

四、提交时间

请各部门113日前将需要参加测试的人员信息进行汇总(附件4)并发给人事处,请于1110日(星期三)上午11点前将测试人员所需材料纸质档及电子档(按一人一文件夹汇总后以U盘形式拷至人事处)。

五、其他事项

1.测试人员汇总表格中填写的测试学科应当与今后需申请教师资格证中的任教学科一致且申请任教学科应该与所学专业一致或者相近(指有从属关系)。

2.因采用教学录像方式,老师们可以自行拍摄或学校统一安排。如需要人事处协助拍摄,请在表格中备注说明,人事处拍摄时间安排暂定于115日下午、119日下午。具体安排时间根据汇总后人员情况再通知。

六、联系人:钟楠楠    联系电话:3153382

 

 

附:1.附件1课程教学大纲(格式)

2.附件2教案(格式)

3.附件3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传统课堂)

4.附件4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汇总表

5.附件5 《关于举办2021年秋季第二批次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正式通知》

6.附件6 《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通知》(闽师培[2021]11号)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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